曾几何时,我们追捧者“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豪言壮语,激情澎湃成为赶潮逐浪中的一员。而回过头来再看我们走过的十几年的历程,街头虽还是店铺矗立、商品琳琅满目,却是“天下没有一件好做的生意”。这都拜宝爸所赐。
曾拜读郎咸平的一篇文章:《马云是毁灭者,让中国走上不归路!》。
文中有言,马云是毁灭者,让中国走上不归路!假如不以反垄断法将阿里系拆分,愧对亿万中国国民,愧对千万个创新型企业,愧对宝贵的中国市场资源,是对中国国家和人民的极大犯罪!
近几天有越来越多的知名人士及经济学家、法学家对阿里模式进行了全面解读和评述。原来创新的资本运作还可以这么玩,也就难怪经济日报首发对蚂蚁暂缓上市称之为是彰显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坚定决心。次日,阿里系股票应声全线跌停...
经济学家陈思进认为,各国历史经验证明,凡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必须要接受严格监管。技术如何进步,都不会改变货币金融的本质。不能以技术创新为借口回避或逃避监管。金融还是保守或谨慎小心为好。历史上以技术创新为旗号否定监管或者逃避监管,最终不仅给企业惹上大祸,也给整个金融经济体系带来巨大危机。
过去数十年所谓的金融创新,对生产力的提高或者实体经济的进步没有多大贡献,整个人类经济其实是在脱实向虚,这也不能仅仅怪罪个别公司。中国上市公司4000家,119家上市金融或银行公司的利润就占去全部上市公司利润的52%。蚂蚁集团当然有正面贡献,但是绝大部分收入或利润也是来自贷款,靠高额利差赚钱,这种金融是不应该鼓励的。蚂蚁集团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IPO或市值最大的金融企业,绝对不是一个好榜样。
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原来还天真地以为马校长的财富积累,只是来源于其电商平台的资金账期,还真是没想到,宝爸的业务模式不仅仅只是支付(支付宝)和吸收、发放存款(网商银行、支付宝历史上曾经形成的客户资金沉淀、两家小贷公司、花呗借呗等类信用卡业务),还在做着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基金的余额宝)、代销金融产品(支付宝连接到余额宝所形成的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资管产品代销)、保险业务(信美人寿、蚂蚁保保险代理、与商业保险高度相似的“相互宝”)等等。由此不难看出,支付宝这一非银行支付机构已严重偏离支付主业,扩张成为了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蚂蚁集团已实质上跨界开展了非金融、金融、类金融和金融基础设施等多种业务,成为了全世界混业程度最高的机构。甚至于动用30亿人民币的资金加杠杆上百倍,就撬起了几千个亿级以上的高利贷帝国。况且该自有资金恐怕也是来自于电商平台客户资金的沉淀,只是在宝爸的池子里暂时蓄水而已。如此“空手套白狼”游戏一旦爆雷,远甚于2007年的老美次贷危机。
其实宝爸马校长历年的演讲都是类似的内容和金句,之前都波澜不惊,今年却石破天惊?
有人给其定义为时间、地点、背景的不同——谈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却选了一个错误的时间,而且用了并不怎么明智的方式。小编则不以为然。
最近几日,几位“神秘”人士连续三天在央行主管的报纸——《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针对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的话题进行分析和评论,其中不乏点名蚂蚁集团的内容。而一个最重要的话题就是系统性风险防范的问题。也许,宝爸“10.24”的激情演讲正好给监管层敲响了警钟。
其实,用一个老百姓最朴素和基本的社会常识总结下来,宝爸的创新科技,也无非就是电商平台既要收各商家服务费保证电商股东的小分红,还有庞大的账期资金池可以上百倍地加杠杆吸储和放贷,给各股东创造更为巨大的滚动收益。那么,如此以下也能成为科技巨头和创新引领的巨无霸企业?
“披着高科技外衣,本质是超高杠杆的信贷,尤其是次级消费贷”;
“只鼓励客户消费,不提醒客户的偿债与利息承受力,是把隐患交给社会”;
“通过一个支付入口叠加大量金融活动,不按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却可以开展传统金融机构在监管之下无法开展的业务”;
“既做自营金融业务又做金融产品平台,很难保持平台公平”,等等。
那么,在2018年5月8日被摧毁的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呢?就活该被打掉?
果真如大咖所言,在互联网世界里是赢家通吃?甚至于对待一个刚蹒跚起步的消费创新模式的颠覆,因为个别人的一句非理性宣导,就真的会担心被“干掉”和“饿死”?不惜以下巨额血本、动用最强大的、上下联动的GJ机器予以彻底捣毁?
作为云联惠的协约用户,尽管小编一直以来宣称云联惠为创新消费返还电商平台,但在实际的消费应用上,小编现在意识到,云联惠还真就谈不上电商创新,花该花的钱,买要买的东西,钱货两清,与传统的电商平台并无二致。如果真要说创新,也应该归类于商业理念的创新和核心价值观的颠覆,或者是商业文明境界的一次飞跃。因为云联惠也仅仅是将平台该有的、商家对平台的使用服务费(交易额的16%,财务科目对应为“其他应付款——共享金”)全部奉献,作为对消费者的消费返还基金而存在,仅成为慈善义举的一种表现形式,不称为创新也不足为奇。
在云联惠平台,经“5.8”摧毁后的财务会计鉴定及事实证据的考证,该平台共享金的用途仅为用户消费权重的返还,以及个人税金及系统平台的维护,没有理财投资,没有放贷套利,庞大的共享金定向并不为平台的股东所有,也不作为平台的利润分成,只为了保证全体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而设立。穿透来看,其基本的业务模式只是一个传统的电商平台而已,和金融服务八竿子都不沾边。
如果非要将云联惠平台和金融挂点边,也仅仅是慈善回馈的一种表现形式,只为消费者在选择云联惠平台消费,就有等额的积分返还,而消费者选择在其它电商消费,无非还是钱货两清,并无二致。所以,无论云联惠平台发展多块、多大,涉及多少产业、行业,依然只是消费的一个载体,并不会改变消费者消费交易的属性。
云联惠平台在商家和消费者钱货两清的情况下,积分权重的返还,仅仅是平台股东为了提高用户粘合度和促进交易的一种价值和贡献度的回馈,至于返与不返、返多返少,其实并不影响商品的价值和买卖双方交易的完成(事实是,依据用户注册协议,平台未有一天、一单、一次、一人未予以返还)。严格意义上讲,消费者权益只存在因商品质量和服务纠纷而产生的退换货,却并不因消费行为的存在而使得投资损失的情况发生,也不会随市场的波动或者逆转,使得消费群体因投资而出现非理性行为,所以,根本不存在系统性风险,更不会引发风险传染而对经济秩序造成冲击。
当然,和传统电商平台有一个类同点,就是刷单现象。这本身就是各电商平台严禁并积极予以打击的虚假交易问题,也是各级执法机关应协同开展的治理和打击的范畴,和平台作为交易载体的属性并无绝对关联,也不应由平台承担应尽而未尽的全部责任。
正如在出租屋内发生赌博、卖淫嫖娼、盗窃或者其它刑事案件,作为出租业主有监督管理的义务,却是案件的发生自有其行为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应有业主来承担全责。
也许吧,任何模式乃至平台,只有快速地做大做强,大到跺跺脚地球都要抖三抖,强到放个屁都能蹦出一大片金花灿烂。到那时,想不说你是创新科技都不应,不想成为巨无霸都很难,因为受众的民意就是你的支撑。而在襁褓中的普惠价值观及无我利他商业文明新境界,只能接受践踏和蹂躏?
不得不说,和“蚂蚁”比,云联惠被强制性纳入了严格管制;和云联惠比,“蚂蚁”却是时代的宠儿而网开一面。
不过,时代在发展,理念在更新,我们有理由相信,云联惠消费返还,作为中国商业史上从未曾出现过的共享分享消费模式,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生产、消费、生活、工作、交往在很大程度上都将建构在云联惠之上。并且,当云联惠共享分享成为一种基础设施之后,要多远它能走多远,广阔的市场和蓬勃的未来,必定展翅翱翔!到那时,将真正实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